课程背景:
据了解,目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平均以每年20%-30%的速度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师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出现,将有利于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2498号)精神,培养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队伍,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促进我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此,我校继续举办2017下半年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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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优势★
n 首:全省**职业培训试点单位,考试人数多;
n 优:省级专业化优质考培中心,理论 实操课程**高质量培训教学;
n 量:全程量身踱造学习计划,老师一对一跟进学习进度;
n 精:精准小班教学,学员还可免费参加**讲堂,步步提升;
n 人:加入百越人才储蓄池计划,提供更好的就业推荐与入户机会。
【课程设计】▶六大职业功能模块:(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2)劳动合同管理;(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5)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6)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专家讲师】由国家和省内在劳动关系领域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辅导。
【意外惊喜】△经培训且考试合格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根据粤财社〔2014〕128号文,对参加培训并**考试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1000元/人,二级和一级1200元/人。
△技能入户:根据穗府〔2014〕10号文,“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报名资格】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
【考试时间及费用】
考试时间 |
每年5月、11月 国家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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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2600元/人(三级) |
3800元/人(二级) |
6000元/人(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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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教材 资料费 |
技术支持 鉴定费 |
培训费 |
教材 资料费 |
技术支持 鉴定费 |
培训费 |
教材 资料费 |
技术支持 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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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元 |
100元 |
910元 |
2396元 |
104元 |
1300元 |
4415元 |
85元 |
1500元 |
【培训证书】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报名方式】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20-87227694 QQ:670957695
报考资料:1、广东省职业资格考试申请表1张;2、身份证复印件1张;3、学历文凭复印件1张;4、毕业证验证报告或学历鉴定复印件1张(专科及以上学历);5、彩色白底大一寸纸质照片3张和同版本电子照片;6、工作证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