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网

2021年北京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公告

分类:会计职称 | 更新时间:2020-11-23| 来源:教育联展网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2020年度已经报名成功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并入2021年度报名系统,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现将2021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考试费用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70元。(2020年度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需再进行缴费,按照规定的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

  2021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后期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初级资格

高级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日8:00至12月20日24:00

2020年12月1日8:00至12月20日24:00

网上付费时间

2020年12月1日8:00至12月25日24:00

2020年12月1日8:00至12月25日24:00

网上打印

准考证时间

2021年5月7日8:00至5月23日24:00

2021年5月7日8:00至5月15日24:00

  具体说明:

  (一)首次报考人员自行上传照片:照片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

  (二)网上付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支付。请考生选择一种付费方式(支付宝或一网通),避免重复缴费。

  (三)网上付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北京财政局官网:http://czj.beijing.gov.cn(请点击专题栏目—会计职称考试业务—考试相关服务—考试报名,按照提示进行登录查询)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五)因北京市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考生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后期审核是指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地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网上报名、付费及打印准考证网址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付费及打印准考证网址:北京财政局官网http://czj.beijing.gov.cn(请点击专题栏目—会计职称考试业务—考试相关服务—考试报名,按照提示进行登录)。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三)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21年度首次报考初、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以前年度报考初、高级资格考试未报名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7年(含)以后在北京地区报考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

  (四)咨询电话:

  语音咨询电话: 55592846

  支付宝付费咨询电话:95188

  一网通付费咨询电话:95555

  (五)各区财政局咨询电话:

  1.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区名称

电话

东 城

67023738、67060798

西 城

66560177、 66560173、 66218034

朝 阳

65090707、65090277

丰 台

83811106、63813950

石景山

68878496、68876034

海 淀

88488180

门头沟

69844198

燕 山

69341948、69346179

房 山

69377953

昌 平

69706230

顺 义

69469508

通 州

81514773

大 兴

81296585

经开区(亦庄)

67880047

平 谷

69961606

怀 柔

69643730、69626605

密 云

69043782

延 庆

010-69143147、010-69102469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88431559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最新资讯

会计职称

课程资料包领取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