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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1年监理工程师报名网址

分类:监理工程师 | 更新时间:2021-03-17| 来源:教育联展网
浙江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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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3月20日至29日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需现场审核 中国人事考试网 5月15日、16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浙江省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3月20日至2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 ) 链 接 , 或 直 接 登 陆 到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cpta.com.cn/),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 24 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相关学历等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

  2.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

  (1)报名“考全科”级别的人员,可在承诺书提交后,直接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2)报名“免二科”和“相应专业”级别的人员,须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件(证明)材料,并经联系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 的报考流程

  1.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 24 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点击“确认”,且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3.报考人员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均需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如有“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除无选择环节外,其他环节按以上流程报名。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如报考免试部分科目和相应专业),在上传材料后要联系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对于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4.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一般需 24 小时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5.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6.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7.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证书注册和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8.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9.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目。《人社部关于加强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 号)规定,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报名点”应是户籍地或工作地)。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0571-88395085。

  二、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 ,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 60 元,主观题每人每科 70 元。 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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