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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方式
(一)消防负荷的电源设计
消防电源应独立设置。
(二)消防备用电源的设计
当消防电源由自备应急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时,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或二级的要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并在 30s 内供电;当采用中压柴油发电机组时,在火灾确认后要在 60s内供电。
工作电源与应急电源之间,要采用自动切换方式,同时按照负载容量由大到小的原则顺序启动。电动机类负载启动间隔宜在 10s~20s 之间。
当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做消防备用电源时,其电压等级要符合下列规定:
(1)供电半径不大于 400m 时,宜采用低压柴油发电机组;
(2)供电半径大于 400m 时,宜采用中压柴油发电机组;
(3)线路压降应不大于供电电压的 5%。
2018 改: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当采用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FEPS) 作为备用电源时,电池初装容量应为使用容量的 3 倍;
三相供电的 EPS 单机容量不宜大于 120 kW ,单相供电的 EPS 单机容量不宜大于30kW,且应有单节电池保护和电能均衡装置。
二、电线电缆的选择
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布线要选择铜芯绝缘电线或铜芯电缆。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水平分支线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当跨越防火分区时应采取防止火灾延燃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