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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1.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范围
1) 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城镇(包括居住区、 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2)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周围应设室外消火栓。
3)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4)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或等于 3000m³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 500 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 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0m。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 10L/s~15L/s 计算。
当 5000m³<建筑体积≤20000m³时,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 25L/s。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水量为 10~15L/s。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 量不宜少于 2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