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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1)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五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2)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
3)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一个吊架。
4)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①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小于DN50mm时可不设。
②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不大于DN40mm时可不设。
③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一个防晃支架。
④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自重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一个防晃支架处理。
5)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少于一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立管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