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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防烟楼梯间除了满足楼梯间的一般设置要求外,尚应满足:
【知识点 5】:超高层办公楼防火案例分析核心知识点:避难层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 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 50m。
2) 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 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 5.0 人/㎡计算;
4)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
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 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5)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