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双增土建计量课件,王双增是造价培训行业的知名讲师,在环球网校讲授造价师土建计量课程,听课直接去环球网校听课即可,有付费课程也有部分免费课程。
王双增老师介绍:
主要讲授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土建计量科目。多年施工管理,造价咨询,现场监理等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受邀在搜狐等网络媒体进行网络辅导,并在《信报》等报刊发表辅导文章数篇,曾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等多家媒体采访。编写多部辅导书,讲课环环相扣、生动易懂,重点、难点突出,深受学员喜爱。
王双增老师评价:
讲的不深,能听懂,拓展的非常好,喜欢听王老师的课!
王老师的课 越听越上瘾
到这个班次我才发现,买的课程值得,前面的全听的寂寞。
没有讲义的老师,才是高手老师,肚子里有货,不像有的老师对着讲义讲,离开讲义就讲不了,还是喜欢王老师。
说起造价工程师的培训机构,就不得不提环球网校,环球网校的建筑类培训考试在考生中是大名鼎鼎,造价工程师更是重中之重。首先,环球网校造价师课程老师好,经常有考生问:造价工程师哪些老师讲的好,环球网校就是最好的答案,比如计价的柯洪老师,这是业内公认的计价最强,没有异议,还有案例和土建的王双增老师,王双增老师可以说是建筑培训行业的领军人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次,环球网校提供直播和录播两种辅导方式,考生在录播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到直播中直接向老师提问,效果大大增加,最后,环球网校造价课程内容丰富,有适合不同复习阶段,不同基础水平的考生,考造价,选择环球网校,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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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项目融资的特点和程序
(一)项目融资的特点
项目融资主要具有项目导向、有限追索、风险分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信用结构多样化、融资成本高、可利用税务优势的特点。
1、项目导向
2、有限追索
3、风险分担
4、非公司负债型融资
5、信用结构多样化
6、融资成本较高
7、可以利用税务优势
(二)项目融资程序
项目融资的信用结构的基础是由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以及与之有关的各个利益主体与项目的契约关系和信用保证构成的。
二、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一)BOT方式
BOT(Bui1d—Operate—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是20 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主要适用于竞争性不强的行业或有稳定收入的项目。
1、典型BOT方式
项目公司没有项目的所有权,只有建设和经营权。
2、BOOT方式
项目公司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政府允许项目公司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期内,将项目资产以融资目的抵押给银行,以获得更优惠的贷款条件,从而使项目的产品/服务价格降低,但特许期一般比典型BOT方式稍长。
3、BOO方式
项目公司不必将项目移交给政府(即为永久私有化)
BT融资形式,投资者仅获得项目的建设权,而项目的经营权则属于政府,BT融资形式适用于各类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出于安全考虑的必须由政府直接运营的项目。
(二)TOT方式
1、TOT的运作程序
(1)制定TOT方案并报批。
(2)项目发起人(同时又是投产项目的所有者)设立SPC或SPV, 特殊目的公司或特殊目的机构)。
SPC或SPV通常是政府设立或政府参与设立的具有特许权的机构。
(3)TOT项目招标。
(4)SPV与投资者洽谈以达成转让投产运行项目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经营权的协议,并取得资金。
(5)转让方利用获得的资金建设新项目。
(6)新项目投入使用。
(7)转让项目经营期满后,收回转让的项目。
2、TOT方式的特点
(1)从项目融资的角度看,TOT是通过转让已建成项目的产权和经营权来融资的,BOT则是为筹建中的项目进行融资。
(2)从具体运作过程看,TOT只涉及转让经营权,不存在产权、 股权等问题,并且不会威胁国内基础设施的控制权与国家安全。
(3)从东道国政府的角度看,TOT可大量减少基础设施运营的财政补贴支出。
(4)从投资者的角度看,采用TOT,投资者购买的是正在运营的资产和对资产的经营权,资产收益具有确定性,也不需要太复杂的信用保证结构。
(三)ABS方式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80年代首先在美国兴起的一种新型的资产变现方式,它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归集起来,通过一定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过程。
1、ABS融资方式的运作过程
ABS融资方式的运作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建特殊目的机构SPV。成功组建SPV是ABS 能够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
(2)SPV与项目结合。在进行ABS融资时,一般应选择未来现金流量稳定、可靠,风险较小的项目资产。
(3)进行信用增级。
(4)SPV发行债券。
(5)SPV偿债。
2、BOT方式与ABS方式的比较
(1)项目所有权、运营权归属。ABS项目的所有权在债券存续期内由原始权益人转至SPV ,而经营权与决策权仍属于原始权益人。
(2)适用范围。BOT融资方式引起政治、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问题; ABS融资方式SPV不参与运营,不必担心外商或私营机构控制。
(3)资金来源。ABS方式强调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这一方式筹集资金。
(4)对项目所在国的影响。BOT会给东道国带来一定负面效应,ABS则较少出现上述问题。
(5)风险分散度。BOT风险主要由政府、投资者/经营者、贷款机构承担;ABS则由众多的投资者承担,而且债券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变现能力强。
(6)融资成本。ABS无需政府的许可、授权、担保等,过程简单,降低了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