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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5. 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1)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作的危害其债权的民事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消的权利。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例题:
1. 根据《合同法》,具有合同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行使撤销权。
A.1 B.2 C.3 D.4
【答案】A
【解题思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A.债务累积过多 B.内部发生劳资纠纷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与第三方发生严重债务纠纷
【答案】C
【解题思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