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造价工程师的培训机构,就不得不提环球网校,环球网校的建筑类培训考试在考生中是大名鼎鼎,造价工程师更是重中之重。首先,环球网校造价师课程老师好,经常有考生问:造价工程师哪些老师讲的好,环球网校就是最好的答案,比如计价的柯洪老师,这是业内公认的计价最强,没有异议,还有案例和土建的王双增老师,王双增老师可以说是建筑培训行业的领军人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次,环球网校提供直播和录播两种辅导方式,考生在录播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到直播中直接向老师提问,效果大大增加,最后,环球网校造价课程内容丰富,有适合不同复习阶段,不同基础水平的考生,考造价,选择环球网校,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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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4.工程设计变更的合同价款纠纷处理
按约定处理。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协商不一致,参照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
5.工程结算价款纠纷的处理
(1)阴阳合同的结算依据。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2)对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的认可。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工程欠款的利息支付
1)利率标准
■有约定,从约定;
■未约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计息日
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2011年·单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下列不予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
A.垫资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
B.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C.施工合同无效,已完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D.施工合同无效,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但修复后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答案:A
解析: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