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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技术方案实施后各年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即:
营业收入=产品销售量(或服务量)×产品单价(或服务单价) (1Z101042-1)
主副产品(或不同等级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计人营业收入;所提供的不同类型服务收入也应同时计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是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流人的主体,也是利润表的主要科目。营业收入是经济效果分析的重要数据,其估算的准确性极大地影响着技术方案经济效果的评价。因此,营业收入的计算既需要在正确估计各年生产能力利用率(或称生产负荷或开工率)基础之上的年产品销售量(或服务量),也需要合理确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1.产品年销售量(或服务量)的确定
在技术方案营业收入估算中,应首先根据市场需求预测确定技术方案产品(或服务量)的市场份额,进而合理确定企业的生产规模,再根据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各年的运营负荷确定年产量(服务量)。为计算简便,假定年生产量即为年销售量,不考虑库存,即当期的产出(扣除自用量后)当期全部销售,也就是当期产品产量等于当期销售量。但须注意年销售量应按投产期与达产期分别测算。
技术方案各年运营负荷一般开始投产时负荷较低,以后各年逐步提高,提高的幅度应根据技术的成熟度、市场的开发程度、产品的寿命期、需求量的增减变化等因素,结合行业和技术方案特点,通过制定运营计划合理确定。有些技术方案的产出寿命期较短、更新快,达到一定负荷后,在适当的年份开始减少产量,甚至适时终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