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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索赔的起因与分类
(一)索赔的起因
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二)索赔的分类(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施工索赔的应用)
1.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2.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有工程延期索赔;工程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3.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有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有关价款方面的索赔;有关.工期的索赔;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三)反索赔
1.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
2.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当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合同另一方对对方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文件可能会有三种选择:全部认可对方的索赔,包括索赔之数额;全部否定对方的索赔;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