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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的分类
1.计划与非计划合同
计划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签订的合同。
非计划合同则是当事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要求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4.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担保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主合同的无效、终止将导致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但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不能影响主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均须给予另一方相应权益方能取得自己利益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尤须给予相应权益即可从另一方取得利益。
6.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如果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
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