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担保的概念与种类】
1.担保的概念(四主体两合同)
2.担保的种类
【保证】
1.保证的概念
【特别注意】债务人自己不能做保证人,只能由第三人充当
2.保证的方式
【特别注意】一般保证中如何判断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经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认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
【例题】根据《担保法》,关于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保证法律关系只有两方参加
B.对债权人而言,一般保证比连带责任保证更能保护其利益
C.如果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按连带责任保证处理
D.债权人应当在要求债务人之前先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方式。选项A,保证法律关系至少必须有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三方参加;选项B,连带责任保证更能保护债权人利益;选项D,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只有当债务人确实无法履行债务时,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要区别情况。参见教材P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