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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4.施工图审查程序
(1)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并作书面登录。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同时发出委托审查通知书。
(3)审查机构完成审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技术性审查报告。
(4)审查结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5)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存档备查。
5.施工图审查管理
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
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做出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后者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
施工图审查工作所需经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有关收费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
(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它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过程,作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