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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非法学统考视频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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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考研师资介绍
董仲蠡 清新脱俗、逻辑清晰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王江涛 风格鲜明、趣味十足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郝明 逻辑清晰、耐心专业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张鑫 风格鲜明、幽默风趣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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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民法预热辅导

第四节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为事实行为。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1.管理他人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无法律上的义务。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天下雨,甲见一辆自行车在外面,以为是自己亲戚的就推到车棚里,交了两毛钱的管理费。后来发现是邻居的自行车。问甲是否可以以无因管理主张邻居给两毛钱?不能。因为甲没有为邻居谋利益的意思。但可以以不当得利为主张根据。
  管理时要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程度来管理。要以本人的意愿或可推知本人的意愿来管理事务,若明显违背本人的真实意愿管理事务时,可以构成侵权。但是甲要自杀,乙跑去拦,结果把手蹭破了,花去医疗费200元。乙对甲是否构成无因管理。是。可以要求甲负担医疗费用。虽然从根本上来说是违背甲的本意。(司考考过)
  见义勇为在民法上通常构成无因管理。但警察见义勇为,由于他们有职务上的义务,所以不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形成债的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必要费用(注意不是报酬),包括管理人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该必要费用,一般以本人所受利益范围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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