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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法律硕士英语辅导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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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习方案
新东方考研师资介绍
董仲蠡 清新脱俗、逻辑清晰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王江涛 风格鲜明、趣味十足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郝明 逻辑清晰、耐心专业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张鑫 风格鲜明、幽默风趣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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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法律硕士民法预热辅导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要约失效?(10分)
  【答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失效是指要约失去法律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在以下情况下失效:
   (1)要约被拒绝。要约被拒绝是指受要约人不接受要约,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失效。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撤销要约是指在要约生效后,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且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准备的,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撤销通知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在承诺期限内未进行承诺,要约失效。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是指涉及到合同主要条款部分与要约不同,如果仅仅增加证明性条款、法定性条款等非实质性变更条款,要约不失效。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要约失效制度。该题要点是《合同法》第20条明文规定的。但若要成绩圆满,必须对其内容稍作解释方可。
  【考生注意】要约制度是民法中的重中之重。所有关于要约的问题,可以各种题型出现,必须全面理解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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