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 法律硕士培训> 浙江考研法硕辅导班
新东方在线 法律硕士培训

浙江考研法硕辅导班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新东方考研法律硕士免费试听
  • 考研法硕民法学视频课程
  • 考研法硕法理学视频课程
  • 考研英语突破提分关键策略
新东方考研法律硕士选课中心
请选择您所需要的辅导课程
法律硕士全方位掌握知识点
1、基础阶段
  • 清晰定位,明确目标方向,夯实基础,搭建只是框架
2、真题阶段
  • 近五年真题详细讲解,掌握解题思路,提高应试能力
3、大纲解读
  • 第一时间掌握大纲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复习方向
4、冲刺阶段
  • 重点掌握高频知识点,分析命题趋势,查缺补漏,巩固薄弱环节
5、模考阶段
  • 考前实战演练,培养临考状态,临门一脚,抓大放小
法律硕士学习方案
新东方考研师资介绍
董仲蠡 清新脱俗、逻辑清晰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王江涛 风格鲜明、趣味十足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郝明 逻辑清晰、耐心专业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张鑫 风格鲜明、幽默风趣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选择新东方在线的8个理由
  • 专业名师

    精选名师授课
    授课经验丰富
  • 教研团队

    数百人教研团队
    精细模块化分工
  • 授课方法

    直播、录播结合
    学习效果事半功倍
  • 培训经验

    十数年辅导经验
    提高复习效果
  • 高清视频

    涵盖考试重点难点
    支持打包下载
  • 上市机构

    纽交所上市公司
    全国数千家代理
  • 正规公司

    公司备案资质完整
    安全可靠有保障
  • 百强品牌

    连获多项大奖
    受到广泛认可

学习资料

法律硕士刑法总则重要知识点:责任要件
  2.判断: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①淫秽物品:认识到内容、认识到被禁止,不要求认识到叫“淫秽物品”。
  ②财物是他人占有:认识到导致财物被他人占有的事实。
  如,由于违章停车(事实),交警队把车扣押,或办理了托运手续后(事实),行李由邮政公司占有,行为人违背占有者的意志,把东西搬回去,成立盗窃罪。
  ③不作为犯中的作为义务:认识到导致他负有义务的事实。
  如,甲带邻居的小孩去坐碰碰车,自己和友人聊天,过一会听人喊:“你带的小孩掉水里去了”,甲心想“又不是我的小孩”,不去救,小孩被淹死,甲认识到所有事实,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甲带邻居的小孩去坐碰碰车,自己和友人聊天,过一会听人喊:“有小孩掉水里去了”,甲心想“肯定不是我带的那个”,不去救,小孩被淹死。甲应当认识而没有认识到,成立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过失
  对同一违法事实,如果过失的情形构成犯罪,则故意的情形一定构成犯罪。√ (如,过失致人死亡构成犯罪,故意杀人构成犯罪;失火构成犯罪,放火构成犯罪。)
  对同一违法事实,如果故意的情形构成犯罪,则过失的情形一定构成犯罪。× (过失的情形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刑法明文规定。如,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故意),过失贩卖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认识到所有符合违法要素的事实本身(行为、对象、结果、身份、不存在违法阻却事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