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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社会工作过程
社会工作从服务对象的需要开始,根据对服务对象需要的理解和价值观,社会工作者采取了他认为合适的助人行动,即用他认为合适的方法帮助对方,接着是服务对象根据自己对社会工作者行为的理解而作出反应,而后是社会工作者的接续行动。
二、社会工作的基本要素
(一)服务对象
社会工作中的服务对象也称受助者(或称之为案主),它指的是在社会工作过程中需要接受帮助的一方,是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遇到困难希望得到帮助而解脱困难的人。
服务对象和受助者这两个概念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意义,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对社会工作的不同的理解。二者的相同之处是它们都是指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人。不同之处在于:
受助者是遇有困难,自己不能解决并愿意接受社会工作者帮助(或服务)的人。这样,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帮助与被帮助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也就是给予与接受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也带有“自上而下”的意思。
服务对象反映的是把社会工作视为社会工作者向对方提供服务的过程,这种服务不是资源拥有者对资源缺乏者的给予,二者之间的关系也不具有自上而下的意义。服务反映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关系,它表明的意思是为有困难、有需求的人服务是社会工作者的责任。这样,服务对象概念就更能够反映社会工作的价值。所以,大家觉得,在社会工作中,哪个称呼比较好呢?当然是服务对象比较好。
在社会工作中,服务对象的存在是社会工作得以发生的基本前提。没有服务对象或受助者,社会工作就失去了对象,就失去了必要性。所以,服务对象是社会工作的基本要素之一。
服务对象的类型:基本生活困难者;陷入精神困境者;不仅是指个人,也可能是指某一家庭或社区。譬如后面讲到的个案工作,就是帮助有问题的个人或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