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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
在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原告举出一张受伤部位的X光片作为证据,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A.物证
B.书证
C.视听资料
D.鉴定意见
【答案】C
【答案解析】视听资料是采取现代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 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根据当前的科技水平和视听资料的应用,按照表现的不同 形式,视听资料可以分为:录音资料、录像资料、电子计算机存储资料、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等。视听资料和书证均是以记录或存储的信息、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在国外通常将视听资料归入“准书证”的范畴。我国民事诉讼法将视听资料和书证并列为两种证据种类,区分二者最关键的因素在于是否通过高科技设备生成。所谓“高科技设备”生成资料,主要包括录音、录像资料、电影胶片、磁脉冲、X射线胶片、计算机生成资料等。故C选项正确。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技能、设备,根据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做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