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2.工程监理单位和被监理工程的( ) 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A.施工企业
B.设备供应单位
C.建设单位
D.造价咨询单位
E.建筑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
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包括: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应当遵守有关勘察、设计资质的法律规定。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注明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通常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依法就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问题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处以规定额度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