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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 安全工程师培训

注安法规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0日

环球网校作为国内知名的在线教育平台,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经验。其注安法规培训课程经过精心设计和优化,旨在帮助学员全面掌握注安法规知识,提高应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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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注安法规培训课程的师资力量雄厚,授课老师均为业内知名专家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他们不仅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还能够将复杂的法规条文转化为易于理解的内容,帮助学员快速掌握考试要点。

安全工程师培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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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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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颖/ 授课老师

    简介:主讲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硕士研究生,获得建造师证书。授课经验丰富,思路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讲解细致、深入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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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晓婷/ 授课老师

    简介: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中国未来研究会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为数十家央企、省属国企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相关培训数百场。讲课风趣幽默,直击重难点,被学员称为“注安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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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强

    王强/ 授课老师

    简介:大学副教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安全工程系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教研主任、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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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点精讲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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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年,新起点!注安考点精讲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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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24年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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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安成绩已出,规划24年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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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历年真题

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  )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内拘留。【单选题】

A.撤职、开除

B.降级、降职

C.记过、降级

D.降职、撤职

正确答案:D

2、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单选题】

A.劳动用工情况

B.安全技术措施

C.安全投入资金情况

D.事故应急措施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从事矿山、建筑、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往往存在着一些对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有危险、危害的因素,直接接触这些危险因素的从业人员往往是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受害者。许多生产安全事故从业人员伤亡严重的教训之一,就是法律没有赋予从业人员获知危险因素以及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的权利。所以,《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事故应急措施。要保证从业人员这项权利的行使,生产经营单位就有义务事前告知有关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考查知识点: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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