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课件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7日
安全生产法规课件,法规课件建工唐忍老师是比较受欢迎的,听他的考生也居多,然后环球的徐美丽老师,这位老师的板书不错,听着很舒服,最后是中大陈洁老师,这位老师也是老法规了,不光安全,一建二建也都讲法规。
徐美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长期从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线与安全培训工作,授课思路清晰,幽默风趣,通俗易懂,善于归纳总结,将枯燥的知识点转化成口诀表格等帮助学员加深记忆。
唐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建造行业与安全工程行业法规培训的资深讲师,授课思路清晰,风趣幽默,善于与学生互动交流。其考点把握精准,善于归纳总结,一直深受广大考生推崇。
陈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长期从事工程类、司法类考试的辅导教学工作,是当前建造师培训课程中人气颇高、倍受考生欢迎的新生代讲师。
点此试听环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件 点此试听建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件 点此试听中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件
课程介绍
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培训由名家讲解,直击考试命脉,更有密押题、黄皮书、渠道资料等通关秘籍,可以帮助任何复习阶段的考生顺利通过安全工程师考试,网校提供班主任回访,班主任督学等培训服务,是安全工程师考生的优选培训网校。
课程详情
-
云私塾
Pro
单科:2599元 全科:7980元课程特点:课程设置人性化,更有督导班主任全程服务,小灶资料,考前必备,刷爆提分底线; 套餐内容:备考指导,教材精讲,真题习题,考前冲刺,模考试题,内部资料,特殊渠道,考前白皮书、考前黄皮书、2套密押题、渠道资料; 套餐服务:基础服务,4套学习计划方案,督导学习,电话回访,阶段测评;
-
零基础
畅学
单科:1980元 全科:5980元课程特点:课程丰富,"学""练"结合,8小时/科,经典例题,名家讲解,3小时/科预测,直击考试命脉; 套餐内容:备考指导,教材精讲,习题班,冲刺班,模考试题,内部资料,考前白皮书; 套餐服务:24小时内答疑,直播授课/答疑,短信提醒;
-
VIP
专享
单科:1280元 课程特点:助学直播+20小时/科教材精讲班+10小时真题习题班+3小时考前冲刺班+4小时考前预测班+平台答疑+考试节点短信提醒+移动端做题听课+支持讲义/视频下载+不同阶段,高端学习计划方案,考试不过,次年免费重学;
师资详情
高级经济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在某大型集团公司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并兼任某学校教学工作多年;撰写《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考点和答疑精选》等教辅,发表论文20余篇;具有多年的实操经验,教学深入浅出,条理清晰,深受学员好评。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应急管理部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教师,中国未来研究会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委员,注安考试原监考组阅卷组成员。曾为数十家央企、省属国企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相关培训数百场。讲课风趣幽默,直击重难点,被学员称为"注安女神"。
大学副教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安全工程系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教研主任、专业教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工程硕士,毕业于某985高校冶金工程专业,环球网校讲师,长期从事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教学理论联系实际。从应试角度分析问题,结合教材内容与企业实践经验,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辅导。
培训流程
第一阶段
夯实基础,时间:5月--7月; 课时:合计70小时; 班次:教材精讲班、考前复习指导、熟读精学教材考点!
第二阶段
强化提高,时间:8月; 课时:合计15小时; 班次:考题预测、模考试题、真题解析、强化巩固重点难点!
第三阶段
冲刺飞跃,时间:9月; 课时:1.5小时/科; 班次:全真摸底测评、考前冲刺提分!
第四阶段
临考通关,时间:10月; 课时:2小时; 班次:考前直播密训、精准预测保障!
-
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
-
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
-
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
-
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
学习资料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一)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2.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人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二)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