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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劳动合同是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从业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直接关系到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做了明确规定,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不具备上述必备条款,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本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这是对有关法律规定的进一步强调和重申。
1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的事项。为了保证从业人员在劳动中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对劳动安全条件、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等有关劳动安全的事项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