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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环球环球网校网校
在国家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实行的是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实行的是国家监管与地方监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实行的是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
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并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电监会和国资委等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七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卫生部负责职业病诊治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工伤保险管理、未成年工以及女工的劳动保护。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以及“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已经形成并逐步完善。
六、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体系
2004年初,国务院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我国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奋斗目标:第一阶段:到2007年即本届政府任期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第二阶段:到20 1 0年即“十一五"规划完成之际,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第三阶段:到2020年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