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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人生产等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的法则。这个法则是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按照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建设程序分为若干个阶段,这些阶段是有严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颠倒而违反它的发展规律。
目前,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有: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即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运行阶段。其中每个阶段又有不同内容。
主要阶段说明:
(l)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大中型新建项目和限额以上的大型扩建项目,在上报项目建议书时必须附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后即可立项。
(2)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后即可由建设单位委托原编报项目建议书的设计院或咨询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详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原国家计委发布的计投资[1991] 1969号文件,“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将现行国内投资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统一称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取消设计任务书的名称”,“所有国内一律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程序、要求和审批权限与以前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致。”
(3)编制和报批设计文件: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三阶段设计;一般工程项目可采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要满足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土地征用、项目材料和设备订货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购置和非标准构配件及非标准设备的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