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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排烟设施的设置
(一)设置排烟设施的部位。
一类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地上房间和地下有窗井且可开启窗户的房间)。
3. 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或一个房间超过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除外)。
4.中庭。
(二)防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1)长度不超过60m且有外窗时可采用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2)长度不超过60m但无直接自然通风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3)长度超过60m虽有直接自然通风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2.面积超过100┫,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1)有可开启外窗时,可采用自然排烟,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2)地上无窗房间或固定窗的房间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中庭
(1)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有天窗或高侧窗时,可采用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中庭地面积的5%。
(2)净空高度虽小于12m的中庭,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3)净空高度大于12m的中庭,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4.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或一个房间超过50┫,且经常有人停留回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无窗井),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