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内容导航】:
(一)概念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
(三)税务登记的管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的内容。
【知识点】:税务登记管理
(一)概念
税务登记是纳税义务人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它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
设立——变更——注销
1.设立税务登记
(1)范围: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时间的规定:先工商;后税务
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2.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⑤改变产权关系的;⑥改变注册资金的。
【提示】增设或撤销分支结构、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也需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提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无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