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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企业可以安排年假串休吗HR来信:由于生产需要,我公司在南京的工厂可能会在5-6月份停产。如果停产期间,安排员工休息,可以扣除员工当年的年假吗?年假扣完之后,可否将员工次年的年假预支在下月休,或者将这一个月视为员工请事假,不发其薪资?
专家回复:如果员工有年休假的话,贵公司可以统筹安排员工休年假;若员工年休假已用完,可以安排员工用休息日的加班时间做抵充;如果加班调休时间也用完了,建议照发员工的工资。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贵公司停产一个月的原因并非是由员工造成,而是由生产需要所致。按照上述法规,贵公司在停产的第一个月内应按员工正常出勤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若超过一个月依旧停产,公司可以按南京市的最低工资80%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若将这一个月视为员工请事假不发其薪资,是不合适的。
需要提醒的是,预支年假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08年出台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根据这一条,企业是不能倒扣员工多休的年假工资的。员工多休的年假,只能视为公司对其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