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HR来信:我公司有位员工2010年入职,公司与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行将到期,公司打算与该员工续订合同,该员工提出要么续订两年的劳动合同,要么就与公司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是,按照公司制度,只可能与员工签续订三年的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均不变)。如果该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话,是否算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是否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
专家回复:若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环球网校提供备考答疑:合同终止还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时,当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却不同意续订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建议贵公司在得知员工不愿续订劳动合同时,向员工发送一份征求意见书,意见书中需要体现以下几点:第一,公司的决定(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二,员工的决定(要求劳动合同期为两年);第三,询问(员工是否愿意妥协签署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第四,在意见书中保留给员工表达异议的空间(员工不同意签署三年劳动合同的话,就请员工写下原因);第四,员工签名栏(要求员工亲自确认)。这样一份征求意见书,可以作为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如果贵公司在没有这份材料的情况下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该员工完全可以要求贵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届时将会因为缺少相应的证据材料而处于被动地位。
HR掌握上面的知识,不仅是要达到续约老员工的目的,还能起到维护企业利益的作用。(环球网校提供备考答疑:合同终止还要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