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研会计小白考生特点
紧扣大纲 系统讲解知识盲点
网校口碑老师执教 带队攻坚
考证+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拿下财会行业黄金证书
职场无忧 升职加薪不是梦
课程 | 课前导学 | 基础精讲 | 习题强化 | 冲刺串讲 | 模考点评 | 考前直播 |
---|---|---|---|---|---|---|
授课特点 |
了解科目特点 梳理学习思路 |
紧扣教材大纲 逐章系统精讲 |
剖析解题思路 掌握做题技巧 |
梳理重要考点 点拨考试思路 |
精讲模拟试题 考点查漏补缺 |
考前在线直播 老师分析考情 |
开课时间 | 考后1个月 | 教材下发 | 考前3个月 | 考前1个月 | 考前1个月 | 考前10天 |
课时数 | 3小时 | 50-80小时 | 20-25小时 | 6-12小时 | 6-9小时 | 2-3小时 |
会计 | 刘国峰 |
刘国峰 杨竞超 |
刘国峰 | 刘国峰 | 李小薇 | 刘国峰 |
审计 | 王茂林 |
王茂林 张 楠 |
王茂林 | 王茂林 | 吕 尤 | 王茂林 |
税法 | 杨 军 |
杨 军 叶 青 |
杨 军 | 杨 军 | 战大萍 | 杨 军 |
经济法 | 刘佳星 |
刘佳星 张 稳 |
刘佳星 | 刘佳星 | 张 稳 | 刘佳星 |
财管 | 达 江 |
达 江 李 斌 |
达 江 | 达 江 | 吕 尤 | 达 江 |
战略 | 李志刚 |
李志刚 杨安富 |
李志刚 | 李志刚 | 杭 超 | 李志刚 |
课程 | 零基础预习 | 基础精讲 | 阶段小结 | 习题强化 | 高频考点 | 机考技巧 | 冲刺串讲 | 模考点评 | 考前直播 | 英语特训 |
---|---|---|---|---|---|---|---|---|---|---|
授课特点 |
梳理学习思路 轻松打下基础 |
紧扣教材大纲 逐章系统讲解 |
结合大数据 进行阶段性总结 |
剖析解题思路 掌握做题技巧 |
浓缩高频考点 传授考试方法 |
熟悉机考环境 避免操作失误 |
梳理重要考点 点拨考试思路 |
精讲模拟试题 识别考试陷阱 |
考前在线直播 老师分析考情 |
吃透词汇语法 英语答题加分 |
开课时间 |
上一年考试 结束一周后 |
教材发布后 | 阶段开课 | 考前3个月 | 考前2个月 | 考前2个月 | 考前1个月 | 考前1个月 | 考前10天 | 考前3个月 |
课时数 | 8-18小时 | 50-80小时 | 6-8小时 | 20-25小时 | 20-30小时 | 1小时 | 6-12小时 | 12-18小时 | 2-3小时 | 15-20小时 |
会计 | 刘国峰 |
郭建华 高志谦 |
王艳龙 |
郭建华 高志谦 |
王艳龙 | 杭 超 | 郭建华 | 李小薇 | 郭建华 | 陈 楠 |
审计 | 徐永涛 |
杨闻萍 徐永涛 荆 晶 陈 楠 |
张 楠 |
徐永涛 陈 楠 |
荆 晶 | 杭 超 | 徐永涛 | 吕 尤 | 杨闻萍 | 陈 楠 |
税法 | 杨 军 |
刘 丹 奚卫华 陈立文 |
战大萍 |
奚卫华 刘 丹 |
战大萍 | 杭 超 | 叶 青 | 战大萍 | 叶 青 | 刘 丹 |
经济法 | 王妍荔 |
王妍荔 刘安琪 |
吕 尤 | 王妍荔 | 张 稳 | 杭 超 | 王妍荔 | 柏 凌 | 王妍荔 | 丁宇峰 |
财管 |
贾国军 黄 静 |
贾国军 黄 静 |
李 斌 | 贾国军 | 姚军胜 | 杭 超 | 贾国军 | 燕 越 | 贾国军 | 王清华 |
战略 | 杭建平 |
杭建平 李宏伟 |
杨安富 |
杭建平 李宏伟 |
杨 波 | 杭 超 | 杭建平 | 杭 超 | 杭建平 | 王清华 |
感谢网校的老师,尤其感谢网校的刘丹老师,有幸听了一次刘丹老师的面授串讲班,效果特别好,感觉把整个税法的框架都打通了,节省了许多复习时间。查看完整经验>
我是2018年3月10日左右开始备考CPA,17年的中级考试给我的自信,18年准备一年考过六门,也做了相应的学习计划。先看审计,依次是会计,财管,税法,经济法,战略。查看完整经验>
首先感谢 正保会计网校,给我提供学习的平台。考前一定要适应机考系统。注会辅导书得话个人认为教材是不用买的,经典题解和应试指南我都用过,完全可以替代教材。查看完整经验>
会计是最先开始学习的科目,从听课开始。基础班、习题班,听课理解做题总结。坚持是成功之母,拥有天赋的人毕竟是少数。不要把学习拖到明天,每天都学一点,不要停。查看完整经验>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
【答案】ABD
【解析】一般而言,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下列情形除外:(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根据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可以撤销。 选项 C 错误。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某时装店在其橱窗内展示服装样品
B、无人商场的货架上摆放各类明码标价的商品
C、某公司为了推销新生产的商品,向街上过往行人发放商品价目表
D、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告其招股说明书
【答案】ACD
【解析】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