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杨军老师课程,初级会计经济法视频跟着杨军老师学,讲课生动有趣,很多知识点都讲的很有条理,重难点也讲的清晰明白,责任心也很强,经常提醒我们这个考点和知识点,我很喜欢听杨军老师的课。
杨军老师是税法少侠,横扫千军。实战派财税辅导老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梦想成真”辅导丛书税务师《税法(Ⅱ)应试指南》及《税法(Ⅱ)最后冲刺8套模拟试卷》主编。多年的授课经历和事务所工作的经验,造就了杨老师幽默、亲切的授课风格。杨老师擅长总结归纳,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教学方法独特,让你在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案例中,轻松学习税法知识。。
学员评价:
很喜欢听杨军老师的课,这么枯燥的课他讲的很生动,配的照片也很直观,对于以前感觉不容易记忆的是知识点,现在我很容易就理解了,也更容易记住,很是受用。
杨军老师知识丰富 ,讲课生动幽默,重点突出,对于难点更是通过简单的例子来讲解,知识点的讲解更是透彻到位,通俗易懂,对考生负责。非常感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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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 有问有答收获多《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1.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2.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5.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6.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7.仲裁庭的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2)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3)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8.仲裁裁决的作出
(1)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3)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9.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