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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浩

新广告法解读与风险防范

袁浩 / 新媒体营销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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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新广告法虽然进一步细化了广告内容准则,充实了广告行为规范,但也给广大企业带来了挑战。因此,认真学习新广告法,就能提前发现可能触碰到的法律风险点,从而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学习目标】

**学习本课程,学员能够实现如下学习目标:

1.对新广告法的主要内容建立正确的认知。

2.对本公司和本行业的广告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建立正确的认知。

【学习对象】企业内从事广告相关业务的人员。

【教学方法】专题讲授、案例分析、互动问答。

【课程时长】半天,共3小时。

【课程内容】

**讲 广告定义

一、广告法的立法宗旨

1.规范广告活动。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4.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广告的定义与主体

1.商业广告。

2.公益广告。

三、广告法的适用主体

1.广告主。

2.广告经营者。

3.广告发布者。

4.广告代言人。

第二讲 准则规范

一、广告内容准则

1.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虚假广告是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1)关于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与对消费者的允诺。

(2)赠品。

(3)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

(4)专利。

2.广告要具有可识别性。

(1)不能假借新闻报道的形式。

(2)必须标明是“广告”。

(3)不能假借健康、养生知识的形式。

3.广告不得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1)未成年人或残疾人。

(2)其他经营者。

(3)人格权。肖像权与姓名权。

(4)知识产权。商标、专利与著作权。

(5)其他情况。

4.一般禁止准则。

本小节深入讲解广告法第九条。在实践中,需重点关注如下情形:

(1)具有特殊含义的标识、图案、歌曲、形象。

(2)不正确的地图、不正确的行政区划与地名。

(3)“**高级”等极限词。

(4)损害他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健康的内容。

(6)有歧视含义的内容。

(7)未经授权使用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形象与名义。

5.特殊商品(服务)禁止准则。

(1)医疗、药品、医疗器械。

(2)烟草。

(3)保健食品。

(4)母乳代用品。

(5)教育、培训。

(6)招商、投资。

(7)房地产。

6.广告中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

(1)汉语拼音。

(2)繁体汉字。

(3)外文。

二、广告行为规范

1.广告主体的行为规范。

2.广告发布的行为规范。

(1)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广告发布。

(2)向自然人发送广告。

(3)户外广告发布。

(4)互联网广告发布。

第三讲 法律责任

一、广告监督管理

1.广告监管机构。

2.社会监督。

二、广告主体的法律责任

三、违法处罚

第四讲 行业法规

一、房地产

二、银行、保险与其他金融投资

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与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四、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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