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营改增税务政策解析
一、 “营改增”三十知
1、 增值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2、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3、 增值税征税范围
4、 视同销售行为及会计处理
5、 增值税税率
6、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7、 哪些业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 建筑业、房地产业老项目
- 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 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8、 简易计税是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10、进项税额转出的七种情况
1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事项变更用途或
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如何处理?
12、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事项变更用途后,如何抵扣进项税?
1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进项税如何处理?
14、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销售额的确定
15、增值税简易计税销售额确定
16、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
17、增值税红字发票处理
18、增值税发票遗失处理
19、增值税成交价格异常税务处理
20、纳税义务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21、纳税义务与发票开具时间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22、采用预收款销售方式应如何交税?
23、企业跨县市经营应如何交税?
24、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开具专用发票?
25、不征收增值税范围
26、增值税免征范围
27、增值税零税率范围
28、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
29、增值税省份汇总缴纳申请
30、电子普通发票的可行性
第二讲:营改增过渡期间税收安排
一、 营改增过渡期间不动产所涉进项与销项税处理
1、 一般纳税人5月1日后取得不动产与在建工程进项税处理
2、 一般纳税人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项税处理
3、 建筑业、房地产业老项目处理
4、 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 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二、试点前营业税事宜
1、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营业额减少需退还的营业税
3、税收检查需补交的营业税
第三讲:“营改增”难点解析
一、建筑业
1、资金成本可以抵扣吗?
2、建筑业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应如何选择?
3、简易计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4、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并存应如何健全税务管理?
5、建筑业项目税务管理与机构税务管理应如何协调?
6、多元化建筑企业应如何管理不同税率业务?
7、材料、设备、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如何适应增值税管理?
二、房地产业
1、房地产业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应如何选择?
2、房地产业项目税务管理与机构税务管理应如何协调?
3、多元化房地产企业应如何管理不同税率业务?
4、材料、设备、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如何适应增值税管理?
5、拆迁补偿款可以抵扣吗?
6、不动产出租,如何处理物业服务、建筑业服务、代售水电等?
7、不动产出租,免租期与装修期是否视同销售计税?
8、随同不动产销售的精装修和家电应如何计税?
9、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出租而不是销售,土地价款可以抵扣吗?
三、银行业
1、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2、分行与支行税务: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
3、申请汇总纳税可行性
4、贷款业务电子普通发票的可行性
四、生活服务业
1、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可以抵扣进项吗?
2、免费、零元、特价提供应税服务行为,是否视同销售?
3、酒店业的兼营与混合经营划分
4、餐饮业在现场消费与非现场消费是否为兼营行为?
5、餐饮业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范围
6、娱乐业税负大幅下降,是否加征消费税?
第四讲:“营改增”实施方案
一、全员培训增值税税务要求
1、进项发票的重要性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2、增值税管理流程制度
3、进项发票的审核
4、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的处理
二、成立专职税务部门处理增值税涉税业务
1、做好营改增前的征管准备工作
2、增值税管理流程制度
3、信息系统改造
4、合同涉税条款审核
5、进项发票的管理
6、销项发票的打印、交付、签收
7、月度税务申报信息系统
三、梳理业务流程、内控制度
1、合同范本的修订与完善
2、业务流程梳理
3、内控制度梳理
总结及答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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