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在民法典生效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同时又发布“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了原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和二,并发布了新的司法解释一,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司法解释一整合了原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和二中的全部条文,对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调整、更新。此课程对新司法解释一种的条文逐一进行解析,并分析其实务要点。
学完本课你将收获:
1、明晰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掌握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与合同效力补正规则;
2、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的相关问题和处理方式,掌握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与保修人的保修责任等;
3、掌握工程价款结算的操作方法,掌握工程量争议的各种情形和处理规则,垫资与利息的处理方法,开工与竣工日期的认定,逾期索赔失权和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的规则等;
4、明晰司法鉴定的鉴定范围、鉴定释明、鉴定程序、鉴定意见和质证规则,掌握质量鉴定和造价鉴定的程序和规则;
5、掌握优先受偿权的基本原则、优先顺位、覆盖范围、行使期限以及放弃优先权的效力,掌握实际施工人的诉权及代位诉讼权等。
第一章、背景介绍
1、避免新旧法律规定冲突、统一整合相关法律规定
2、更新相关法律规定
3、纠正原条款的错漏
第二章、合同效力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与施工合同效力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3、劳务分包合同效力分析
4、超越资质等级导致合同无效的补正
第三章、工程款结算
1、如何认定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2、承包人中标后,发包人不签订合同会承担何种责任
3、数份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4、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承发包双方签订标前协议时如何结算
5、对于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承发包双方签订标前协议时如何结算
6、以物抵债协议是否以债权人受领作为其成立要件
7、质保金的返还期限如何确定
8、未完工的工程的质保金是否可以扣留
9、无效合同赔偿的责任双方如何承担
10、垫资及垫资利息的处理
11、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12、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期
13、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相关问题
14、当事人对工程量存在争议时的处理方式
15、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工期索赔
1、如何确定开工日期
2、如何确定竣工日期
3、工期顺延如何处理
4、承包人应该如何主张工期顺延
5、索赔过期失权,如何补救
第五章、工程质量与鉴定
1、业主在与承包人结算完成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是否还可以重新结算
2、当事人在诉前共同委托造价鉴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3、当事人一审未申请鉴定,二审中申请鉴定是否应予准许
4、发包人应该如何就工程质量问题主张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5、质量鉴定与工期顺延关系问题
6、承包人对质量缺陷的责任问题
7、发包人对质量缺陷的责任问题
8、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责任
9、工程质量争议诉讼的原告被告
10、承包人未履行保修义务的赔偿责任
11、固定总价的方式下结算问题
12、鉴定的范围
第六章、实际施工人
1、挂靠关系中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各方如何承担
2、如何确定实际施工人向业主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
3、《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24条中发包人的范围以及责任如何确定
第七章、优先受偿权
1、如何理解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哪些主体享有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优先受偿权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4、在调解书中能否确认优先受偿权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 ,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6、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7、承包人能否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8、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