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招生简章
一、职业介绍
美容师是指从事顾客面部护理、身体护理和美化修饰容颜的人员。主要学习的技能有:(1)进行皮肤清洁、基面化妆、点妆修饰等;
(2)运用基面化妆技巧,使用化妆用品及辅助药物及工具,进行保健美容及修饰;
(3)使用药物、激光仪器及美容工具预防和治疗面部的面疤、暗疮、色斑等;
(4)根据顾客肤质特点和要求,提供美容护理方案;
(5)提供皮肤保养、护理、美容化妆等咨询服务。
二、报考条件:
初 级(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 级(四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
毕业生)
技能 等级 |
学习形式 |
培训费 |
考试费 |
资料材料费 |
合计 |
政府补贴 |
备注说明 |
初级 |
网课+面授 |
1020 |
175 |
185 |
1380 |
650 |
1、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不超过三次。 2、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能重复享受。 3、申报补贴一年之内有效。 4、如政策调整补贴标准按新政策调整。 |
中级 |
1320 |
195 |
265 |
178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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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电子2寸白底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