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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优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

¥详询

班制:周末班

青岛优路教育
上课(咨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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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青岛优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城市优路教育一级消防师培训




2018消防工程师四大政策导向四大利好政策,报考势在必行

  (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1丶2016年国务院人社部推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消防工程师作为38项准入类执业证书第二项,“身份”特殊。

2丶2017年底各省市首批临时消防工程师证书到期,各地消防相关企业面临换证;持证人员和证书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大。

3丶2018年《消防工程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将要实施,2015、2016、2017三批持证人员将正式走向注册之路。

4丶新修《消防法》修订案中“关于消防重点单位需配备消防工程师”的规定,将进一步拉动消防工程师需求。


城市优路教育一级消防师培训考情分析:2018一消考试难在哪儿?

当这样的消防考试遇到这样的你



(1)我专业性很强:

消防考试注重考察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众多专业知识(涉及面广,专业化程度要求高)

(2)我是实操达人:

消防案例分析注重现场实操,并与其他科目关联性强(案例实操难学难懂)

(3)我很厚重:

三本教材超过1000页,《技术实务》462页,《综合能力》323页,《案例分析》218页(内容多,任务重)

(4)我很有阅历:

教材内容琐碎,每页都有考点,每个考点都需记忆(知识琐碎,记忆量大,重点难把握)

(5)我是其他专业考生

专业知识薄弱,抓不住考试重点

(6)我看不懂案例

案例分析太难,看不懂,学不会

(7)我是零基础

首次备考消防考试,基础薄弱难入门

(8)我是上班族

工作压力大,学习时间有限

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您制定学习计划,欢迎致电咨询:17051290180


【青岛优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城市优路教育一级消防师培训师资力量:




【青岛优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城市优路教育一级消防师培训业内新创—融合式智能课堂



行业核心师资录播课 直播课 专项师资线下面授课 专属教研 专属班主任,借助智能题库大数据及时分析调整,形成以学员为中心,题库数据为基点,班主任、教研服务为支撑,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优化的智能学习链。


(1)智能教学模式

整合录播、直播、面授特色优势,形成融合式教学。智能题库融入教学全程,及时优化调整。


(2)科学师资配置

行业核心师资 专属教研团队,科学配置课程,专项打造教辅,全面匹配各阶段备考需求。


(3)新创模块新课

成立消防创研基地,针对消防案例难点,新创实景实操课程;全面升级教学模块,提升教学效果。


(4)360°管家式服务

专属班主任与教研机制,解决学员学习困难;借助智能题库跟进学习进度,分析学习效果,调整教学计划。


【青岛优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城市优路教育一级消防师培训机构介绍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 “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公司现有2000余名员工,300余名专业师资,120余家分校分布在国内主要大中型城市,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合作建设环优共济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公司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近年来,公司创新引进智能科技,创立“直播 录播 面授”的融合教学模式,开设3D仿真教学、VR实景课堂助力学习,以智能题库和学员学习大数据为基础,以核心师资为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化教学服务管理,使全国学员共享优质教学服务。


【青岛优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城市优路教育一级消防师培训视频课程:





【青岛优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城市优路教育一级消防师培训招生简章



班级类型:银卡班

课程模块:导学、教材精讲、习题训练、智能题库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题库训练、标准讲义

课程说明:教学师资:钱剑安、赵声萍、李德顺、许名标、胡云

课程时长: 90-120学时课程

特色课程: 高清网课 题库训练

保障服务: 当年考试未过科目,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课程价格:基础单科¥1280、案例单科¥1680、三科联报¥3980


班级类型:金卡班

课程模块:导学、教材精讲、习题训练、智能题库、案例专项、冲刺、密训、点题、3D实操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题库训练、标准讲义、精讲习题、密训试卷、复习要点

课程说明:教学师资: 钱剑安、赵声萍、李德顺、许名标、胡云

课程时长:120-160学时课程

特色课程: 高清网课 题库训练

保障服务: 当年考试未过科目,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课程价格:基础单科¥2480、案例单科¥2980、三科联报¥6980


班级类型:白金卡班

课程模块:导学、3D实操、教材精讲、模块强化、习题训练、冲刺、密训、点题、智能题库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题库训练、标准讲义、密训试卷、模块讲义、复习要点

课程说明:教学师资:钱剑安、赵声萍、李德顺、许名标、胡云

课程时长:120-160学时课程 8天面授

特色课程: 高清网课 题库训练 实景实操课 模块强化

保障服务: 当年考试未过科目,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课程价格:基础单科¥3480、案例单科¥3980、三科联报¥9800


班级类型:钻石班

课程模块:导学、3D实操、教材精讲、模块强化、习题训练、冲刺、密训、点题、智能题库、考前集训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题库训练、标准讲义、密训试卷、模块讲义、集训资料

课程说明:教学师资:钱剑安、赵声萍、李德顺、许名标、胡云

课程时长:120-160学时课程 12天面授

特色课程: 高清网课 题库训练 实景实操课 模块强化 考前集训

保障服务: 当年考试未过科目,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课程价格:基础单科¥5480、案例单科¥6480、三科联报¥16800


班级类型:精英总裁班

课程模块:导学、3D实操、教材精讲、模块强化、习题训练、冲刺、密训、点题、智能题库、考前集训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题库训练、标准讲义、密训试卷、总裁资料、系统集训

课程说明:教学师资:钱剑安、赵声萍、李德顺、许名标、胡云

课程时长:120-160学时课程 集训面授6 4教学

特色课程: 高清网课 题库训练 实景实操课 模块强化 总裁专属集训

保障服务: 当年考试未过科目,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课程价格:基础单科¥5480、案例单科¥6480、三科联报¥16800


【青岛优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城市优路教育一级消防师培训-冬季消防事故频发,需重视



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量大,火灾高发。消防大数据显示,冬季火灾往往占到全年火灾总数的40%左右,其中居民住宅和人员密集场所更是火灾亡人的重灾区。为此,消防部门发布冬季消防安全提示,单位和市民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习并掌握消防技能,积极预防火灾,保障生命安全。

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程,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单位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堵塞或锁闭。

家庭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安全情况,防止短路、超负荷用电引起火灾,电器设备使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使用电暖气等电热器具时,要远离可燃物,使用时有人看管,不要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用完或停电时必须拔下插头。电热毯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不要长时间通电,不可折叠使用,发现电源线发热、变软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煤炉取暖要安装烟筒,周边远离可燃物,室内注意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小区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在小区内焚烧垃圾、杂物,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进垃圾桶;勿在居民楼道内堆放可燃物,确保楼内通道畅通;要保持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齐全好用。不在居民小区建筑门厅、过道和疏散通道等处存放电动车,给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物品,充电线路要有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

市民要养成熟悉所处场所安全环境、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的好习惯。遇到火灾等紧急事件,请就近从安全出口有序逃生。火场逃生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不要大口呼吸或大声喊叫,防止吸入有毒气体。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应关闭临火临烟门窗,用浸湿的被褥、衣物堵住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青岛优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城市优路教育一级消防师培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天气越来越热,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已经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复习。刚进入五月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委〔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我国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2011年至2016年,我国共发生电气火灾52.4万起,造成3261人死亡、20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2亿余元,均占全国火灾总量及伤亡损失的30%以上;其中重特大电气火灾17起,占重特大火灾总数的70%。这些事故暴露出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流通销售,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国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地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在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地区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检、安全监管、电力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公安部消防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2017至2019年度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政府具体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四)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电力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各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 近 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地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各地区对电气火灾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2017年10月15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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