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培训招生简章
一、考试简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二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报名,5月下旬组织考试。
二、科目介绍
二级建造师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矿业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72分(满分12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分(满分10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72分(满分120分)
三、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2)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3)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4)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考试方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面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