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招生简章
1、报名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增报专业。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本考试年12月31日。
(六)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去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2、报名时间:2020年已经报过名,未缴费,现可招下一年考生
3、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
4、考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
10月31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5、颁发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
6、成绩有效期: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