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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13日

社会工作者初级《综合能力》:第七章考点4

考点四: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和类型

本考点要求考生掌握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和类型。考生在复习时应结合教材中的实例来记忆。

1.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

(1)非营利机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或国际援助,宗旨是为服务对象谋取幸福和促进社会进步。

(2)有明确和清晰的使命、宗旨、目标、服务重点和服务承诺、服务策略.作为自我评估和社会评价的依据,强调社会使命和社会责任。

(3)主要功能是提供福利服务,从业人员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也包括临床心理学家等其他专业人员,强调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提供优质服务。

2.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

(1)社会服务机构的一般类型。

①政府主管社会保障(福利)事务的行政机构。

②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

(2)我国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

①政府。如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

②群众团体组织。如共青团、妇联、工会、老龄工作委员会、残联、红十字会等。除红十字会外,其他五个组织都是以各类人群为服务对象。

③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分为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经营开发服务类三种。

④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分为由政府支持的民间组织、纯民间组织、契约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三种。

3.我国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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