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医疗期待遇
正保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师培训

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01日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医疗期待遇

初级会计职称

医疗期待遇

①工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

②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③医疗期合同期满,合同必须延续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待遇。

④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给付经济补偿。


点击查看:初级会计职称培训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