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按照收付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要求发货或提供劳务后,填制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由于托收承付结算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因而相应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分为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两种。
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款凭证)是付款单位向开户银行支付贷款的支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单位的收账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是一式五联,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第五联的作用与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相同,第四联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的依据。
收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写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时,应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凭证的各项内容,包括收款单位(即本单位)的全称、账号、开户银行,付款单位的全称、账号或地址、开户银行,托收金额的大、小写,随凭证附寄的单证的张数或册数,商品发运情况(如运单的号码等),合同名称号码等,并在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第二联“收款单位盖章”栏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然后,将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连同发运单证或有关证件和交易凭证(如销货发票、代垫运杂费单据等)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如开户银行认为有必要,还需附送收、付款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如果收款单位的发运证件经银行验证后需要取回的,应向银行说明。
开户银行收到收款单位的托收凭证后,将按照托收承付结算的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的要求进行认真的审查,必要时还将查验收付款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按照规定,开户银行审查时间最长不超过2天。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要求的,银行将不予办理,退回托收凭证。审查无误的,办理托收手续,在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一联上加盖业务用公章退还给收款单位。对收款单位提供发运证件交银行验证后,需要取回保管或寄存的,应在各联凭证和发运证件上加盖“已验发运证件”戳记,然后将发运证件退还给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盖章退回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一联后,应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一联和有关单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对于收款单位在发运货物时代付款单位垫付的运杂费,应在垫付后凭运杂费单据复制件(原件随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寄付款单位)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例:大圣公司采用异地托收承付方式向大明公司销售商品180000元,另外代垫运费4000元,已用转账支票支付。
企业用转账支票代垫运费时,根据运费单据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大明公司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办妥托收承付手续后,根据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第一联和发票等有关单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大明公司 18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153846.1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153.85
此外,收款单位出纳员还应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一联登记“异地托收承付登记簿”,详细登记办妥托收日期,付款单位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托收款项内容(如××商品货款),托收金额等,待收到付款单位货款时再进一步登记托回金额和托回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