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会计,2010年在吉林省吉林市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通过了《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两科,《经济法》没过。由于工作调动现在我在安徽淮北工作,2011年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我是在安徽淮北报名的,报了《经济法》。财政部会计司已经放文“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的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允许在异地报考,从2007年起会计职称实行全国网上报名,只要考生填上上年考试”档案号“(准考证上)即可,成绩合并及相关办证资料由最后报名地财政局负责。” 请问我需要提前办理什么手续吗?在哪办?
答:你好,不需要提前办理其他手续,档案号自动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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