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08日
【案例分析12】甲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甲单位),自2005年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经财政部门核准,甲单位的工资支出、10万以上的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10万元以下的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以及日常零星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2005年,财政部门批准的甲单位年度预算为2000万元。1至11月份,甲单位累计预算支出数为1800万元,其中,1500万元已由财政直接支付,300万元已由财政授权支付;12月份经财政部门核定的用款计划数为200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的用款计划数为150万元,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计划数为50万元。
甲单位12月份对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事项的会计处理或做法如下(假定甲单位无纳税和其他事项):
(1)2日,甲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本月授权额度为50万元。甲单位将授权额度50万元计入银行存款,同时确认财政补助收入50万元。
(2)4日,甲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工资发放明细表”,通知书和明细表中注明的工资支出金额为80万元,代理银行已将80万元划入甲单位职工个人账户。甲单位将80万元的工资支出确认为事业支出,同时,减少银行存款80万元。
(3)6日,甲单位按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与A供货商签订一项购货合同,购买一台设备,合同金额55万元。合同约定,所购设备由A供货商于5天内交付,设备价款在交付验货后由甲单位向财政申请直接支付。甲单位对此事项未做会计处理。
(4)9日,甲单位收到所购设备和购货发票,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5万元。甲单位在验货后,于当日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交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向财政申请支付A供货商货款,但当日尚未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甲单位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5万元,在确认固定资产的同时,确认应付账款55万元。
(5)11日,甲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用于支付A供货商货款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金额为55万元。甲单位将55万元确认为事业支出,并增加财政补助收入55万元。对已确认的应付账款55万元未进行冲转。
(6)14日,甲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甲单位对此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增加现金5万元,减少银行存款5万元。
(7)15日,甲单位报销差旅费4.8万元,并用现金购买一批随买随用的办公用品1000元。甲单位将上述支出4.9万元计入了事业支出。
(8)20日,甲单位按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与B供货商签订一项购货合同,购买10台办公用计算机,合同金额为9万元。合同约定,所购计算机由B供货商于本月22日交付,货款由甲单位在验货后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甲单位对此事项未做会计处理。
(9)22日,甲单位收到所购计算机,但购货发票尚未收到。甲单位验货后,向代理银行开具了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支付B供货商货款。甲单位因购货发票未到,未做会计处理。
(10)24日,甲单位收到B供货商转来的购货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金额为9万元。甲单位确认固定资产9万元,同时,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9万元。
(11)31日,甲单位计算的2004年度预算结余资金为56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为15万元,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为41万元。甲单位未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进行账务处理,只是将其在“备查簿”中进行了登记。
【要求】
1.分析、判断事项(1)至(10)中,甲单位对各事项的会计处理或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2.分析、判断事项(11)中,甲单位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计算及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计算正确的年终预算结余资金,并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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