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7日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均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予征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购买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税。
(8)财产租赁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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