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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3日

税务师《税法二》专家点评:计征个人所得税(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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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练习日期】2016年03月10日

2014年7月杨女士将自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张某用于居住,租期一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500元,当年8月发生房屋修缮费用2000元。杨女士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不考虑出租房屋的其他税种)

A. 1380

B. 1420

C. 1480

D. 156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出租房屋以1个月的租金收入为1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出租期间发生的修缮费用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4年杨女士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800)×10%×3+(3500-800-800)×10%×2+(3500-400-800)×10%=1420(元)

【专家点评】本题目正确率44.79%。本题目主要考查个人出租房屋所得税的计算问题,本题主要注意出租期间发生的修缮费用每月扣除以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2000元的修缮费用有2个月扣除800元、1个月扣除400元。做这类题目难度并不大,主要还是细心,要注意个人出租房屋是有优惠政策的,适用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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