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0日
《房产税暂得条例》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闻门发布的有关房产税的规定、制度、办法,构成房产税法律制度。
1.房产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对征范围。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2.房产税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①从价计征。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②从租计征。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的税率。
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即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的1.2%计征;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即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的12%计征
(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②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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