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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9日

2017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可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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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可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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