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7日
建造合同收的确认与计算
(一)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这时所讲的资产是指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
(二)建造合同的类型
1. 固定造价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2. 成本加成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三)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合同收入的内容。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两部分。
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加以确认:
(1)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2)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筑承包商向客房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索赔款收入应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加以确认:
(1)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2)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房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额外款项。奖励款收应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加以确认:
(1)根据目前合同的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
(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合同费用的内容。
合同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直接费用包括四项费用: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物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常见的用于间接费用分配的方式有人工费用比例法和直接费用比例法。
3.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在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和费用时,首先应当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1)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在判断建造合同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估计时,应注意区分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和费用的公式如下:
其中,完工进度是指累计完工进度。
(2)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的,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②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如果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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