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24日
第四节 国有资产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
要注意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过程中关于审批和限制性的规定,具体见大纲和教材。
还要注意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需审批的事项需要先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再按照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这体现了政府分级监管的原则;(2)事业单位收入来源较多,要区分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3)事业单位在经过审批后,可以将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和担保,但行政单位是不可以的,并且对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没有硬性规定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具体管理按相应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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